昨晚和媽平分一瓶紅酒,媽一直說我喝的比她多,而且喝得太快容易醉。但我只覺得那瓶紅酒喝起來很像水,加味的水。其實更早前,下午的時候,我還喝了水蜜桃雞尾酒,一小罐那種。水蜜桃雞尾酒喝起來非常像水蜜桃口味的維X露P,氣泡跑進空氣後,喝起來才有點酒味。
媽之後去煮晚餐,而我則看著電腦螢幕發呆,頭很脹、身體很熱,但很舒服,都快睡著了。找了線上的朋友聊聊敘舊,那是我從國中畢業後就沒再連絡的、最近才連絡上的好友。和她聊天真的很開心,她在我心裡一直都有個位置。
聊天告一段落後,我打算起身去上廁所,很糟糕,我站不穩。但我腦子很清醒。我終於懂媽在喝醉時說的,要醉不醉的時候腦子很清楚但身體會不受控制。酒啊,的確能澆愁,但它也的確是毒藥,讓人舒服地上癮。我靠在媽身上說著。
就這麼地,搖搖晃晃到十二點,我才甘願上床睡覺。原因是,我本想今天早起看DVD。一覺醒來,九點,好晚。東摸西摸也超過十點,打開DVD,撥放後才知道沒有中文字幕,完全考驗我聽力就是了。很累,但也有趣。
弟醒來說自己感冒,媽很急忙帶他去看醫生。他其實藉口想翹掉他的會話課吧。不過說到底不關我的事。我和弟最後搭四點多的火車北上。一路上我們沒多說話,他因為感冒而臉頰發紅,感覺怪可憐的。
弟在桃園下車,之後我繼續坐到台北。走道另一邊的眼鏡男時不時盯著我看,我都懷疑自己臉上是不是沾到鼻屎或什麼之類的。坐我隔壁的男人下車前好像在找什麼一樣,一直左翻右找,讓我覺得相當不自在。但我表面上裝作不在乎,仰頭看天花板,想像自己是個叛逆少女,等一下要去怎樣怎樣之類的。我想起昨天下午看的,『Good Time Max』,我很討厭它的中文譯名。到台北後,要轉搭捷運時,我突然好想看『Whatever it takes』,想著想著,我偷笑了。
由於悠遊卡的儲值已呈現『負數』狀態,我便拿出兩百元給站務員請他們幫我存入。站務員男的長相斯文,女的也不錯漂亮,但我看旁邊標示他們名字還有照片的字卡時,我真是飽受驚嚇。三名工作人員都與他們的照片判若兩人,根本就是妝前妝後。照片長相好可怕,但本人卻都有『中上』的程度。落差也太大了吧。我心想,一邊玩著紅色圍巾。
會不會有人覺得我神經病,過年都結束了還圍個大紅圍巾出來嚇人?
「Excuse me.」我轉過頭,又是驚嚇,是個長相有點像Matt Damon的外國人。千萬不要讓我對他投注如同對La Boeuf先生那樣的情感。那瞬間我腦子閃過這句話。
『My English is poor.』我苦笑地對他說,『Are you sure you wanna ask me?』
他笑說,「That’s okay.窩懂一點腫吻。(意思是:我懂一點中文)」我說,那太好了。
這次輪到Matt Damon發球,他說「我想”吻”妳。」
『什麼?What?Are you kidding,man?』我有點不爽,就算你們外國人認為Taiwanese girl is easy也不該那麼沒禮貌。另外,不是每個台灣女生都那麼easy的好嗎?
Matt Damon有點著急,「I’m not kidding.I’m serious.」
『What?!Why you wanna kiss me?』我很生氣。
「Kiss you?Hey,I just wanna ask you,not kiss you.Okay?」Matt Damon沒好氣地說著,我也很尷尬。周圍的人都在看我們。
『Sorry. I misunderstood.』我尷尬地傻笑。Matt Damon拍了拍我的肩,他要我加強中文能力後便另外找人詢問。
拜託!該傻眼的是我吧?他自己發音不清楚還要我加強中文。真愛開玩笑。
為了排解心情,我到信義誠X的音樂館找了些爵士聽聽。擠了一陣,終於到市政府。朝音樂館邁進,隨手抓了張爵士專輯試聽。合著音樂,我輕輕搖擺身體,是有點渾然忘我,讓別人看了會覺得很瞎的那種。
不久,忽感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,像這樣晚餐時間遇到熟人?放下耳機,我轉過頭一看──Matt Damon?不不不,是剛剛那位想要吻我(其實是想”問”我)的外國人。
他用英文說,原來我也是要到這裡,如果他知道他早就和我一起來了。「呵呵」我只能苦笑。看了眼手機,是時候該回家晚餐。「Sorry.I must go home to dinner.」Matt Damon對我笑了笑,說沒關係很高興認識我。我還是苦笑,無言以對。丟給他一句──Bye bye。
雖然我最近很欣賞La Boeuf,也想和外國人多練習一點英語會話之類的。但起初的相遇就感覺不是很好的開始,我還是趕緊向他說再見。從提包中拿出ipod,我將耳機輕輕塞入耳朵,恰巧傳來的曲子是──My Foolish Heart。仔細想想,今天發生的一切還真的蠻蠢的。我不禁再度偷笑起來。
*My Foolish Hear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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