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紓解一下,便跑去髮廊洗頭,打開電視就自動轉到HBO,正在播送我高中時期最喜歡的YA片之一《辣媽辣妹》(Freaky Friday)。看到Lindsay Lohan時,心中不禁一陣喟嘆。
她曾經青春可愛,如此耀眼,若再繼續琢磨,她也許能夠成為一名很棒的女演員;她曾經是我的偶像,青少女時期最棒的model。天知道我是多麼熱愛《天生一對》(The Parent Trap),那是我認識她的起點,然後是她邁入少女期的《辣媽辣妹》以及《辣妹過招》(Mean Girls)、《家有辣嬤》(Georgia Rule)。Lohan飾演性格鬼黠的角色總是不費吹灰之力,她曾經真的……好棒。
隨著年歲漸長,我不看Lohan了,因為老掉牙的YA或是老梗用不完的Romance都不是我的菜。於此同時,Lohan那張由於雀斑而略感質樸的臉也越來越失去她原本的美,帶著小聰明的剽悍,到底跑哪兒去了?不知道是否為酒精還是毒品之摧殘,使得如今不過二十八的她宛如三十八!
現下的Lohan,我是看不上眼也放不上心的。於是,只能藉著她十六七時主演的青少年電影,緬懷她過去的燦爛、悼念我已逝的青澀歲月。今天,藉此機會,我又再次看完了《辣媽辣妹》。每次在電影台上看到該片我都會駐留,所以實在不清楚自己到底看了幾遍。
我YA時的YA片走的仍是清純簡單風格,不似近幾年,轉為探求青少年心理、情慾或犯罪等深層路線。《辣媽辣妹》故事相當簡單,描寫互看不順眼的母女某日陰錯陽差互換了靈魂,一板一眼的老媽因此漸漸理解女兒為何愛玩搖滾樂;叛逆小狂野的女兒也開始懂得母親的心情,更重新認識與接受將來成為她繼父的男人。對立的母女關係從靈魂調換為起點,檢閱並審視了身旁的人事物,再學習對彼此體貼與體諒後,她們終究破除魔法,回到原來的身體。
邊寫上述故事大綱,我才發覺,原來我這一代的青少年還真夠單純,光是被如此庸俗芭樂的YA喜劇餵養便感心滿意足。那時候的我,十分可以享受這類型的電影所帶給我的純粹娛樂。
但這種不需耗費大腦力的電影能說它爛嗎?當然不。十年前左右的YA電影總訴求「寓教於樂」,要小朋友及少男少女們──開心瘋狂(但要正當)地揮灑青春,然後談個很不錯的戀愛(和喜歡的人接吻是件健康的事)。最重要的,是要愛爸爸媽媽喔!以現在的眼光來看,我會說:「挺cute的。」而是否還能適用於當今的國高中生身上,那就難說。說到此,該停了,再說下去不過淪於個人的說教碎唸罷。
總之,寫出這篇是追悼我的青春、遙想以前輝煌過的Lindsay Lohan,用一首她當初在《辣媽辣妹》中表演的歌曲〈Take Me Away〉聊表之。今晚看著電影片段,少女們參加藍調之屋比賽,我仔細聽了聽歌詞,心頭又湧上酸澀,Lohan呀Lohan,十多年後這首歌寫的,還是妳呀!
或許,妳沒變,變的是人們,而人們又使得妳變成這樣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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