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晚,是第一次看黑白默劇片。第一次就巧遇經典,看著看著總是有感動哽在喉頭,滿溢上了眼眶。
卓別林(Charlie Chaplin),在昨晚之前,對我來說僅是喜劇元祖,「COMEDY」的代名詞,就好像你知道一個偉大的傳說,但卻不知道傳說到底多麼偉大、何以偉大。然而,昨晚過後,我終於瞭解到,傳說何以為傳說。
看完《城市之光》(City Lights)、爬了imdb才知道,卓別林不僅自導自演,還包辦製作、配樂、剪輯等工作,身兼多職。多麼有才華的人!而這才華的背後,又是由多少辛酸血淚來堆砌而成?我想,他是天才,但他是一位努力的天才!
目前只看過卓別林的一部作品,對於他的電影不甚瞭解。因此,僅就《城市之光》來闡述。前述提到卓別林是喜劇泰斗,但看過《城市之光》後,我不那麼認為。是的,沒有錯,他確實在喜劇上有卓越的成就與貢獻。但他筆下的故事,他所產出的作品,不完全是一部徹徹底底的喜劇。具體而言,我認為,那是「裹著糖衣的藥」。外在形式以喜劇包裝,令人發噱,如糖衣;而內裡的精神宗旨,寫小人物、弱勢族群的卑微與困頓是苦,其針砭社會的價值觀如療癒,則為藥。《城市之光》明顯如此,卓別林表演得有聲有色,難以忘懷的拳擊橋段,滑稽動作令觀眾笑得合不攏嘴。但他所飾演的流浪漢,是冒著生命危險去打拳擊,那麼努力,苦心愛的盲女之苦、痛其心之痛,最後還是被打昏。使勁拚搏,仍被對手打趴時,有種「無法扭轉」的困苦,說不出的澀味。觀者笑哈哈的背後,涵義深遠地、沉重地讓人看不清了。但若看見那被糖衣裹覆的內面時,是會讓人心疼得流下眼淚。
還有個地方也相當有趣,仔細觀察流浪漢和富翁此二角──流浪漢看似瘋癲傻呆,從開場睡在雕像上、吃義大利麵吃到彩紙、笨呆呆地急著幫貴婦冒煙的臀部滅火,乍看又傻又呆又瘋,但他卻是整個故事裡最溫柔最善良的人。他擔心富翁想不開、他幫盲女付房租、他不會去揍欺負他的送報小童,性格熱情且樂觀;富翁則是在醉酒時,給予流浪漢金錢、送車,領著他去高級餐廳、舉辦派對,展露其人性的美好與溫情,竟皆是在「不清醒」的狀態下,呈現並釋出善意。反觀「清醒後」,與「常人」無異的富翁,既無情又冷漠,一心尋死,對人生茫然且失望。這不就在說,一般人看來瘋癲癡傻者、不清醒者,卻是有心有情之人;表面上清醒、正常的人,掩飾了真心真意,或因世俗之物被蒙蔽了原本性情裡的良善嗎?時至今日,電影中這樣的隱喻,更貼合目前的社會吧。我突然覺得,卓別林拍了《城市之光》,立意是想讓這個世界更美好,就單純地──想讓這個世界更好,讓更多人知道無論世道如何,都要保有自身的善良。
開頭提到,這是我初次欣賞默劇,也才明白默劇強大的威力。法國名著《小王子》(Le Petit Prince)曾寫道,「言語是誤會的根源」。默劇,就是不讓言語所造成之誤會而存在的吧!縱使科技進步,現已極少電影為默片,但我不希望默片消失或少數人願意觀賞。想起前年的《大藝術家》(The Artist),也是以默劇的方式呈現,備受好評,更獲得奧斯卡重要獎項。雖然尚未觀看,但透過《城市之光》,我想我能明白一些原由──因為,少了言語,可以有更多的解讀;少了言語,也能減免掉不必要的誤會;少了言語,透過肢體動作,可以感受到更多超乎言語能表達的事物。
《城市之光》,除了讓我看到卓別林的光芒,還有默片的迷人之處,更有人性閃耀著的光華,不愧為「城市之光」,也不失為一種「人性之光」吧?
*後記:《城市之光》和卓別林好適合這首歌。也令我想到這詩句:「別人笑我太瘋癲,我笑他人看不穿。」
《延伸閱讀書籍》
卓別林的最後一支舞(L’ultimo ballo di Charlot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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