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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叫愛玲。這名字是我媽媽給我起的。她從少女到現在,一直都是張愛玲的書迷。受張愛玲的影響,媽媽曾經想成為像她那樣的小說家。從初中起,她就開始嘗試寫作,多半是以男女情愛為主題。聽她說,當時她的小說在她們那女校引領起一股風潮,而大家還給了她個「小張愛玲」的稱號。

 

  媽媽想當小說家想瘋了,就向外公講起這件事兒。秉持著「女子無才便是德」,相當重男輕女的外公一聽,不得了,把媽媽臭罵個狗血淋頭,好似永不能翻身似的。還要她初中畢業後,就趕緊找個男人嫁了。免得作些亂七八糟、不著邊際的夢。「妳這真癡人說夢!」媽媽忘不了當她說完她遠大理想後,外公只沉著臉狠狠丟下的這句話。所以她把自己的一切希望寄託在我身上。我出生後,到了她覺得該識字的年齡,她便開始給我讀些唐詩宋詞;再稍長點,她讓我讀什麼論語孟子,沒為其他,就是要我成為個飽讀詩書,信手可拈來一篇文章的『才女』。

 

  但我真正開始懂事後,大概七、八歲的年紀。我發覺,自己對這些根本就不喜歡,甚至到厭惡的程度。我很明白,自己不是那塊料。媽媽似乎也逐漸看出來,她這女兒不愛咬文嚼字。書櫃擺著整套的張愛玲小說,我看也不看。媽媽知道,即使她逼我,我也看不下去。因此她放棄了,轉而把希望放在更遠的未來上──她總愛和哥哥說,以後添個小孫女,她要好好栽培她成張愛玲那般偉大。也不知道哥哥是真孝順還是虛應一下,總是笑著點頭說好。在我眼裡看來,媽媽還真是『毅力堅強』,永不放棄她這條『路』。

 

  高中聯考時,我幸運地上了間名排前三的女校。我們學校對面,剛好是間男校。每當上學、放課時,總會見到這條橫亙於男女之間的馬路擁擠嘈雜,熱鬧非凡。稍微走遠些,就可看到兩兩一對少男少女手拉著手,雙雙都顯羞澀。其實,我也有個喜歡的男孩子。他戴著付玻璃眼鏡,看起來傻里傻氣,好像容易被欺負被霸凌那種類型。那個男孩都在人群快消散時才出校門。這是我前陣子才觀察出來的結論。

 

  第一次看到他,是個下過雷陣雨的午後。他撐著傘,佇立在我們校門不遠處,似乎在等著誰。當時我只覺這個人是傻蛋,雨都停了還撐什麼傘,怪人吧!之後連續好幾天,我都看到他站在那兒,帶著把黑傘,癡等。按捺不住好奇心,我將這事和同學說了,看能不能得到些蛛絲馬跡。女孩兒之間什麼故事都會流傳得很快。隔天,我就知道這個男孩的名字,還有他總帶把傘站在那兒的原因。

 

  他叫雲章,他站在那兒是想挽回前女友的心,雨傘是他們倆認識的契機,有點兒像『定情物』之類的吧。聽到這事兒,我當下只覺得這男孩子既蠢又癡。沒想到,一陣子後我發現自己喜歡上他了。這天放學,故意和同學聊了會兒天才離開。在校門口轉頭和同學道別後,卻見雲章從靠近巷口那兒朝我走來。我看看身後沒有任何人,才敢確定他著實是直直看著我的。

 

  「妳為什麼老跟縱我?」他問。

 

  我一臉困惑,沒好氣地回答:「誰跟蹤你啊!臭美!」我的確沒有跟蹤他,只有一直看著他。或許……行動上是沒有,但單以目光尾隨著他這點我就無法否認了。

 

  「是嗎?」他推推眼鏡,「看來是我多心了。」他撇過頭,喃喃自語地說著。之後,他向我道歉,我也不想繼續追究下去,只笑了笑打馬虎眼。反正,他說的不完全錯誤。但也不完全正確。

 

  他和我走了一段路,有一搭沒一搭地聊天。我這才知道,原來我們坐同一路公車。只是他比我前兩站下車。我們之間的關係,從這天開始有了很大的進展。我對他而言,不再只是對面學校的陌生人;他對我而言,也不再只是幻想中手拉手的初戀,而是真實的。

 

  雲章和我相反,喜歡閱讀也喜歡寫作。他說,他們家的人都相當喜歡看書,嗜書成性,閒暇時也寫寫文章。這樣的雅致是遺傳,一代傳一代,生生不息。雲章的曾曾祖父聽說還是個清朝大學士。但孰知真假,管他去!反正我只確定雲章在寫作上的才華就如他的名,他總能寫出「如行『雲』流水般的好文『章』」就是了。

 

  他時而寫策論,時而寫武俠小說。但他比較多時間花在寫小說上。他常和我說金庸與古龍之間的差異性,我不懂便點頭微笑,偶爾問問為什麼,他便會繼續深談下去。因為我太喜歡雲章,他和我說這些我沒興趣的事情時,我總望著他眼睛發呆。他就以為我聽得認真、聽得入迷。他常抱著我說:「愛玲,妳真好。無論我說什麼,妳總是很熱衷地和我討論著。」我想,我哪有和你討論呢?討論是一來一往的啊!泰半都是你一個人在發言,我望著你發呆,間或敷衍答腔罷了。

 

  像雲章這樣一個男生,我不知道我當初喜歡上他的原因是什麼。是他看起來傻里傻氣,還是他為挽回前女友那般癡?

 

  高二這年,我和雲章的學校聯合辦了個文學獎,獎項分成散文組、新詩組還有小說組。尤其小說組的獎金額度最高,冠軍可得五百元。躍躍欲試的雲章在活動公布當天,馬上就和我分享他欲參賽的作品之構思。他眼神散發著光彩,立志要寫個和別人不一樣的小說。

 

  剛開始,雲章每天都給我看他的新作品。他一天大概可寫個七、八千字。照理來說,兩個禮拜的時間非常充裕。然而,他覺得稍微不好的地方,一修改就會改掉整整一大段。又或想到新點子,對情節作刪減或添增。幾日下來,進度不大。離截稿日僅剩八天了,雲章的小說才寫了三分之一。見面臨瓶頸的雲章如此愁眉苦臉,我便問他有什麼可以幫得上忙的。他向我說,由於他接下來要描述的部分,是自己未曾體驗過的。儘管看了些相關書籍中類似內容的描寫,他還是無法悟出箇中滋味,無法寫得透徹真實。「這樣的文章,寫出來也引不出讀者的共鳴。」他說。

 

  「什麼樣的情節?」我一問,他耳根子立刻竄紅,紅得像火鉗子般。「說啊!」

 

  他問,「妳真要聽?」我不假思索,點頭如搗蒜。雲章在我耳旁悄聲細說,他想寫男女歡愛之事,但畢竟自己連女人的胴體都未親眼看過,自然寫不出來。我聽了竟也不害臊,只覺有趣新奇。我告訴他,我可以給他我的身子。雲章聽我這話,他愣得說不出話來。回過神後,嚥了好幾口口水。「真、真……真的嗎?」

 

  「不就給個身子嗎?」我勾住他的手,頭靠在他肩上。「何況我以後會嫁給你。給你我的身子,早晚問題。」

 

  雲章看了我一眼,他微微笑開了嘴,嘴邊些許露出了顆虎牙。他不再多說別的,只要我明天等他放學後,一同去附近的小學校玩玩逛逛。其實我也大概懂他的意思。我們兩人的家裡怎可能方便這事進行?學生也不可能去得上旅館,只好找個隱密的地方。

 

  放學後,我倆緩步行到附近的小學。進到小學後,他拉著我的手跑到廁所裡。他望著我,大口大口喘氣;我望著他,心兒噗噗跳動。雲章終於抱住我,吻上我的唇。然而,我也不甘示弱,回應著他。一番折騰,我倆最後結合了。我只感疼,還有腰痠。雲章不像平日那樣似頭綿羊,反而如狼似虎。這樣的他,令我嫌惡,搞得我不想嫁給他了。

 

  幾天之後,雲章如期交出作品。我們還是像以前那樣會牽牽手、抱抱彼此,但這樣純粹的互動次數卻變少了,取而代之的是他對我更多的索求。因此,我開始躲避雲章,一眼都不想看到他。

 

  他託人送信給我,要他妹妹裝成我同學打電話到我家,好和我說話。他的信我看都沒看就丟到垃圾桶,他妹妹打來的電話我也不接。總之,我不想再和雲章有所牽扯。而他也不是笨蛋,他明白我心早不屬於他,識相地便不再死纏爛打。

 

  期中考結束後的一個禮拜,文學獎獲獎名單連同校排名的期中成績一併公布於穿堂布告欄上。同學告訴我,雲章的小說連佳作都沒有。

 

  「我們這年代可接受不了那樣的小說啊!」我冷臉以對。同學問我,他小說內容如何?我回答我不清楚,不過大概就是『小本子』之類的故事吧。同學聽得臉紅,「難怪連佳作都沒有。傷風敗俗啊!」我噗嗤一笑,只覺得蠢。然而,蠢的是雲章還是我?

 

  「愛玲呀,妳也來寫個小說嘛!妳的文筆很不錯的。」同學推了推我的背膀。

 

  「妳又知道我文筆不差?」我問。

 

  「上次我不小心瞥到妳筆記本上的詩詞,覺得挺好。」同學帶著羞赧的神情和我說。

 

  「好啊妳,偷看我?」我作勢追她。腦子裡卻轉著另一件事兒──或許我真能寫寫看,說不定還圓了媽媽的願望。

 

  因為同學一個無心的建議下,我開始了我原本厭惡至極的寫作。沒想到,我的小說挺受女孩們歡迎。不過我始終沒抱個「小張愛玲」的稱號歸返。由於這非我本意,倒也不會失望。反倒很開心能夠暢懷抒發腦袋裡轉悠不停的事物。

 

  時至今日,我真的成了一名小說家。第一本小說出版,受到許多好評。有人說:「此愛玲非彼愛玲。兩人雖同為愛玲,但從字裡行間便可見其骨子裡完全相反!」

 

  崇拜張愛玲的媽媽,讀了我的小說,也知道有人這麼談我的作品。她說,妳這丫頭同張愛玲一樣,可真奇!只不過,『奇』的地方還是不同。

 

  我問媽媽有何不同?她隨即滔滔不絕地一直講述下去。我見到了她另一種風采。一種久違的異樣風采。我凝視著媽媽的神情變化,驀然驚覺,我寫的小說其實就是媽媽的小說,我只是代我媽寫作罷了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--完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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